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其中对住房交易契税政策进行了调整。根据公告,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的契税优惠面积标准由90㎡提高到140㎡,只要面积不超过140㎡的住房,统一按1%的税率缴纳契税。
此次调整的目的是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通过提高契税优惠面积标准,可以更好地支持居民的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减轻购房者的经济负担,同时也有利于稳定房地产市场。
根据公告,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第二套住房。
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和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具备信息共享条件的纳税人可以授权主管税务机关通过信息共享方式获取相关信息;不具备信息共享条件且无法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纳税人可以按规定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并对承诺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此外,公告还明确了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对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对纳税人建造销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普通标准住宅的城市,继续免征土地增值税。
此次调整的税收政策将于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税务机关将采取一系列措施,方便纳税人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包括提升窗口服务效能、优化资料提供方式和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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