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德清县最近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住房消费满足住房需求的通知》,对商品住房的政策进行了调整。首先,鼓励拟换房人、开发企业与经纪机构签订三方服务协议,实行“以旧换新”政策。具体来说,拟换房人可以与开发企业签订协议锁定新房房源,并设定一定期限的“期”。如果在“期”内旧房售出,则新房购买继续进行;如果旧房未售出,则开发企业无条件解除认购协议。这一政策将在2024年11月18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实施。
其次,德清县将实行商品住房契税补助政策。自2024年11月18日起至2025年1月31日,个人购买本县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的契税,按实际缴纳地方留存部分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万元/套。
此外,德清县还落实了公积金惠民政策。取消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累计额度的规定,改为实行公积金贷款累计次数限制,累计公积金贷款次数不得超过两次,前期已使用的公积金贷款合并计算为一次。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为70万元,多孩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为91万元。对于已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再次购买名下首套房可以享受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最后,德清县还落实了金融相关政策。积极推动县内银行机构执行存量房贷降息30BP政策及二套房首付最低15%政策,以降低购房贷款家庭的利息支出,减轻购房负担。
通过这些政策的调整,德清县旨在鼓励和促进住房消费提质,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同时也为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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